寒食 《荆楚岁时记》曰:去冬节一百五日,即有疾风甚雨,谓之寒食。据历合在清明前二日,亦有去冬至一百六日。 陆翽《邺中记》曰:寒食三日作醴酪,又煮粳米及麦为酪,捣杏仁煮作粥。案《玉烛宝典》,今日悉为大麦粥,研杏仁为酪,引饧沃之。 又:孙楚《祭子推文》云:黍饭一盘,醴酪二盂。是其事也。 又曰:并州俗,冬至一百五日,为介子推断火,冷食三日,作干粥,是今之糗也。 范晔《后汉书》曰:周举迁并州刺史,太原一郡旧俗,以介子推焚骸,有龙忌之禁,至其月,咸言神灵不乐举火。举移书于子推庙云:“春中食寒一月,老小不堪,今则三日而已。” 魏武帝《刑罚令》曰:闻太原、上党、西河、雁门,冬至后百有五日,皆冱寒之地,老少羸弱将有不堪之患,令人不得寒食,若犯者,家长半岁刑,主吏百日刑,令长罚一月俸。 周裴《汝南先贤传》曰:太原旧俗,以介子推焚骸,一月寒食,莫敢烟爨。 刘向《别录》曰:寒食蹋蹴,黄帝所造,本兵势也。或云起于战国。案鞠与球同,古人蹋蹴以为戏。 《古今艺术图》云:寒食秋千,本北方山戎之戏,以习轻趫者也。 又按周举移书及魏武《明罚令》,陆翽《邺中记》,并云寒食断火,起于子推。《琴操》所云子绥,绥即推也。 又云:五月五日,与今有异,皆因流俗所传。据《左传》及《史记》,并无介子推被焚之事。按《周礼》“司烜氏仲春以木铎修火禁于国中。”注云:“为季春将出火也。”今寒食准节气是仲春之末,清明是三月之初,然则禁火,盖周之旧制。 《玉烛宝典》曰:寒食此节,城市尤多斗鸡之戏。《左传》有季郈斗鸡,其来远矣。 《周书时训》曰:清明之日桐不华,岁有大寒;田鼠不化,国多贪残;虹不见,妇人乱色;戴胜不降桑,政教不平。 唐李崇嗣《寒食诗》曰:普天皆灭焰,匝地尽藏烟。不知何处火,来就客心燃。 又宋之问《途中寒食诗》曰:马上逢寒食,途中属暮春,可怜江浦望,不见洛桥人。 又沈佺期《岭表逢寒食诗》曰:岭外逢寒食,春来不见饧。洛阳新甲子,何日是清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