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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序部十五

中和节

中和节 《唐书》云:贞元五年正月十一日诏曰:“四序嘉辰,历代增置,汉宗上巳,晋纪重阳。或说攘除,虽因旧俗,与众宴乐,诚洽当时。朕以春方发生,候维仲月,勾萌毕达,天地同和,俾共昭苏,宜均畅茂。自今已后,以二月一日为中和节,内外官司并休假一日,先敕百僚以三令节集玄。今宜以中和节代晦日。”中和之节,自兹始也。 又曰:其月二十八日,中书侍郎李秘奏:“伏以仲春初吉,制嘉节以征之,更晦日于往月之终,揆明辰于来月之始。请令文武百辟以是日进农书,司农献穜稑之种,三公戚里上春服,士庶以刀尺相遗,村社作中和酒,祭勾芒神。聚会宴乐,名为飨勾芒,祈年谷。仍望各下州府所在颁行”从之。 又:云:贞元六年,上以中和节宴百僚于曲江,上赋诗以赐之,百官皆和焉。是岁,戴叔伦为容州刺史,素有诗名,上乃令录其诗以赐之。